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威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热威 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批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3.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2,423.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2.7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已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0,562.70 1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6,354.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7.35 项目投入 D1=B1+C1 26,354.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7.3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1,35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52,946.0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3,716.19 差异 H=F-G 39,229.86 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75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未赎回净额 25,500.00 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 -20.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 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2023 年 9 月 20 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 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19045301040035205 94,044,501.63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571917065310661 38,398,008.70 活期存款 571913044910908 4,657,023.80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571908927710558 61,410.42 活期存款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1170000750000069 972.22 活期存款 合计 137,161,916.77 注:以上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均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 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390.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3〕9399 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3,196.62 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193.44 万元完成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3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5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自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收益率 是否 投资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止日期 类型 (%) 赎回 收益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单位大 大额 2023.09.19 有限公司杭州 额存单 2023 年 5,000 2.9 否 0.00 存单 -2026.09.19 萧山支行 第 911 期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单位大 大额 2023.12.20 有限公司杭州 额存单 2023 年 2,000 2.9 否 0.00 存单 -2026.12.20 萧山支行 第 1379 期 宁波通商银行 宁波通商银行可 大额 2023.09.22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3.3 否 0.00 转让定期存单 存单 -2026.09.22 杭州萧山支行 宁波通商银行 宁波通商银行可 大额 2023.09.22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3.3 否 0.00 转让定期存单 存单 -2024.10.15 杭州萧山支行 宁波通商银行 宁波通商银行可 大额 2023.09.27 股份有限公司 3,500 3.4 否 0.00 转让定期存单 存单 -2025.10.18 杭州萧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单位大 大额 2023.09.22 有限公司杭州 额存单 2023 年 5,000 2.9 否 0.00 存单 -2026.09.22 钱塘支行 第 927 期 合计 25,500 注:本公司上述持有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经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3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350.00 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5,681,775.00 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热 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4,000 万件电热元件生 产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891,694.42 元向全资子公司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 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 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研发项目所涉及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 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5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票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云信或者供应链票据转让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新增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Heatwell Auto Parts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汽零”)作为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台新能源汽车 加热管理系统加热 器项目”,相 应增加 18/14 MOO.8, KHAO KHAN SONG SUB-DISTRICT, SRIRACHA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CE 20110, THAILAND 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 金需求,以募集资金向泰国汽零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的有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6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热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热威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热威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 舟 田 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562.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35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35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生重大变 (1) (2) 差额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化 (3)=(2)-(1) 年产 4,000 万件电热 尚未 元件生产 否 45,568.18 45,568.18 45,568.18 19,843.76 19,843.76 -25,724.41 43.55 2026/8/31 不适用 否 完工 线扩建项 目 杭州热威 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 尚未 司年产 否 24,089.17 24,089.17 24,089.17 4,430.08 4,430.08 -19,659.09 18.39 2026/8/31 不适用 否 完工 500 万台 新能源汽 车加热管 9 理系统加 热器项目 技术研发 尚未 中心升级 否 6,315.98 6,315.98 6,315.98 2,080.16 2,080.16 -4,235.82 32.93 2026/8/31 不适用 否 完工 项目 合 计 - 75,973.33 75,973.33 75,973.33 26,354.00 26,354.00 -49,619.3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23,196.6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93.44 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3〕9399 号)。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 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 额为 13,750.00 万元。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承诺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 存单未赎回净额为 25,500.00 万元。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 12 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并且在 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2,966.19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含 10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 20.14 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专户结存 13,716.19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 20.14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13,75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未赎回净额为 25,5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