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 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截至目前,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贵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丰华 实际控制人:丰华 王小红(LOUISA W FENG) 丰嘉隆(GAVIN JL FENG) 丰嘉敏(JAMIN JM FENG) 2024 年 12 月 16 日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