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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12-17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
       的行业分类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29.51 倍,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52.81 倍,
       公司当前的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的差异,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经营业绩风险: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7,073,583.03 元,同比下降
       31.55%;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612,445.53 元,
       同比下降 57.62%,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业绩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6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1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日常经营情
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在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
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
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亦未发现其他可
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最新静态市盈
率为 29.51 倍,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52.81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有
较大的差异,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7,073,583.03 元,同比下降 31.55%;前三季度归属于上


                                   2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612,445.53 元,同比下降 57.62%,公司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经营业绩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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