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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5-28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04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规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5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9.79 元/股。公司
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2.授予数量:704 万股

   3.授予人数:87 人

   4.授予价格:19.7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施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04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1.1849%。具体
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都凯      董事、总经理           40             5.6818%          0.0673%

  宋维强    董事、副总经理          40             5.6818%          0.0673%

   陈伟     董事、副总经理          40             5.6818%          0.0673%

   焦娇           董事              15             2.1307%          0.0252%

           财务负责人、副总
   孙程                             40             5.6818%          0.0673%
                 经理

  苑字飞      副总经理              40             5.6818%          0.0673%


   邢程       副总经理              40             5.6818%          0.0673%


   李智       副总经理              40             5.6818%          0.0673%


   邹蓉      董事会秘书             40             5.6818%          0.067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78
                                    369           52.4148%          0.6210%
           人)

           合计                     704           100.0000%         1.1849%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
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
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
第 410C000153 号),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 87 名激励对象以
货币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139,321,6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04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32,281,600.00 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 70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中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数量           变动后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897,655                7,040,000           68,937,65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2,264,095                   0                532,264,095

          合计             594,161,750                7,040,000           601,201,750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04 万股。公司董事会已确认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最终确认
授予的权益工具费用总额为 19,824.63 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则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19,824.63         7,287.14         7,816.70          3,743.14          977.65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
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
响。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
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
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