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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11-06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特宏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甘忠如先生合计持有甘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53,138,1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1%。
       其中旭特宏达持有公司股份 47,494,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0%。甘忠如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5,643,7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旭特宏达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6,010,652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旭特宏达可以
       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其他提示:旭特宏达系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份减持为旭特宏达持股平台内
       其他自然人股东,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IPO 前取得:33,924,598 股
旭特宏达                     47,494,437          7.90%
             第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3,569,83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旭特宏达                      47,494,437           7.90% 同一控制下的持股主体

第一组 甘忠如                           205,643,757          34.21% 同一控制下的持股主体

                   合计                 253,138,194          42.11%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旭特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4/11/27    按市场   于公司 IPO   员工持股
宏达     6,010,652    1%            不超过:          ~2025/2/26   价格     前持有的股   平台旭特
         股                         6,010,652 股                             份,以及基   宏达已离
                                                                             于其持有的   职员工的
                                                                             该等的股份   退出资金
                                                                             取得的股票   需求
                                                                             股利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本次减持不涉及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先生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旭特宏达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表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
       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
       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2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拟减持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拟减持股东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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