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准则
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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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上述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事项。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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