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4-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剑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越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16 元/股。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6,328.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221.11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
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 69,717.79 64,024.22 公司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900.00 5,900.00 公司
3 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 12,000.00 8,296.89 公司
合计 92,617.79 78,221.11
二、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5,900 万元,拟通过租赁亦或是购
置办公场所方式,在国内外主要纺织化纤集聚城市设立若干处营销服务中心,达
到适应纺织装备制造服务化需求、提高新客户开拓效率及满足公司信息化建设需
求目的。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5.0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6,226.73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6,000 万元,具体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名称 账户 初始金额 截止日余额 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87077751932 5,900.00 226.73 6,000.00
公司柯桥支行
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准)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原因
公司终止该项目实施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受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
中美贸易摩擦等地缘政治影响,国内纺织行业景气度承压,进而对纺织机械行业
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近几年出现了一定波动,客观上影响到了该
项目的实施进度;另一方面,自上市以来,公司已在浙江、江苏、河北、福建等
全国纺织大省主要销售区域设有多处销售办事处,人员、设备、资金等资源配置
不断优化,营销服务中心服务半径不断扩大,现有布局已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未来,基于当前外部情形以及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遵循降本增效原则,
谨慎布局新增服务中心,预计短期内不会出现大额相关资金支出情形。
综上,公司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
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项目终
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226.73 万元以及上述账户理财资金到账后的本金、利息收益
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并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
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前
市场环境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
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越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故保荐人对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周旭东 俞琦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