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2-31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华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1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7,334.42 万元后(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85.58 万元。
该项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18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4814639 13,260.19 已销户
司徐州铜山支行(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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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6021129210889901 9,059.11 已销户
司徐州泉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50171213600000624 7,100.70 599.91
司徐州翟山支行(注 2)
合计 - 29,420.00 599.91
注:1、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为其下设的二级支行。
2、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署,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为其下设的二级支行。
3、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634.42 万元,系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
资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江苏
华辰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
1 13,260.19 13,260.19
改项目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
2 28,587.83 9,059.11
设备项目
3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466.28 4,466.28
合计 46,314.30 26,785.58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
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并结合实际情况将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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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华辰
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
的公告》。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将“新
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结项;将“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
化生产技改项目”和“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公告》。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
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将“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华辰
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用比例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 95.46%
1 11,157.09 11,130.96 10,625.21
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注 1)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 100.17%(注
2 21,173.55 11,085.32 11,103.96
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2)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
3 4,569.30 4,569.30 4,133.82 90.47%
设项目
合计 36,899.94 26,785.58 25,862.99 96.56%
3
注:1、本项目已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
金专户已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4-056 的相关
公告。
2、本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3-002 的相关公告。
3、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之间的差异部分为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项目。
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的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除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扣除手续费的 节余募集资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息收入及理 金(注)
资金金额 A 资金金额 B
财收益 C D=A-B+C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
1 4,569.30 4,569.30 4,133.82 164.43 599.91
建设项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
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
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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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599.9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
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中包含尚
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
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
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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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前述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
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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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钱丽燕 蒋 敏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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