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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汽配:民生证券关于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2024-04-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上海汽配
保荐代表人         臧宝玉、黄丹青           上市公司代码            60310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 号),上海汽车空调配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3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23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20,008.7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900.78 万元(不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为 109,107.9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汇入
上海汽配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2,535.93 万元(不含税)后,上海汽配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7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 号)。
      民生证券作为上海汽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对上海汽配履行持续督
导义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上海汽配签订承销及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2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上海
                                                汽配业务情况,对上海汽配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3 年度上海汽配在持续督导期间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2023 年度上海汽配在持续督导期间
 5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未发生违背承诺等事项。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3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上海汽配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上海汽配依照相关规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海汽配的内控制度的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上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海汽配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上海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汽配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上海汽配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上海汽配的信息披露文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度,上海汽配及其控股股东、
1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度,上海汽配及其控股股东、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3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上海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                                              汽配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所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23 年度,上海汽配未发生相关情
 14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况。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
        量。                                     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
        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
                                                 2023 年度,上海汽配不存在需要专
 16     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
        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
        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
        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民生证券已持续关注上海汽配募集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
 17                                              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审阅了上海汽配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
      保荐机构对上海汽配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
序进行了检查,认为上海汽配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汽配重大信
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上海汽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海汽配在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臧宝玉              黄丹青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