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时,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由财务部门组织
实施。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汽配”或“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 号),公司获准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33.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23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8.71 万元,扣除 13,436.71 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572.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76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且该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经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同时,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基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
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并授权管理层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由财务部门组织
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
1 35,973.16 32,162.88
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根燃
2 11,685.02 10,281.28
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
3 8,265.98 7,852.43
项目
4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5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3,924.16 78,296.5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的款项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短期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
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
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
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
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
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经核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
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