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毕茜、舒红宇、梅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毕茜、舒红宇、梅傲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