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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驰机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03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88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
        元,截至目前,公司为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9,9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4 年 11 月 29 日,神驰机电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神驰进出口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内的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 10,000 万
元。神驰进出口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45334523N
    成立时间:2002 年 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谢安源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 20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

销售发电机组。
    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9 月/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370.12                        99,205.19

   负债总额              84,103.93                        62,383.52

   净资产                32,266.19                        36,821.67

   营业收入             111,191.72                        68,840.85

   净利润                10,485.49                        4,555.4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
    保证人(乙方):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贷款本金 10,000 万元、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赔偿金。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主合同约定债
务分次到期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最后一笔款项之日起叁年。
    3、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或还款协议的,经乙
方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或还款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宣布提前
到期的,保证期间为甲方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后的最后一笔到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保证范围:

    1、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2、信用卡本金、利息(含复利)、分期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违约金;

    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
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因债务人/担保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经营发展所需,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资产负债率较低,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 79,9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20%,无
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