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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培动力:华培动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拟对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1、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作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为董事会日常事务的经办机构。董事
董 事 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办公室可以设董事会办公室主
任,向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
                                     下:
                                     (一)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二)在董事长领导下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协调董事会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的工作;
(三)负责起草董事会有关文件及函
件;
(四)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公司与证券
主管机关、中介机构的对外联络;
(五)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的筹
备工作,收集需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各
类议案及会议记录工作;
(六)负责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
(七)负责拟订公司分红派息、增资配
股等方案,并办理实施分红派息、增资
配股等具体事宜;
(八)参与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中、长期发展规划;
(九)管理公司股权、证券等有关文件
档案及董事会有关资料;
(十)负责办理董事会、董事长交办的
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以及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报董事会
批准;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监督外部
审计师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
果;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
交易进行审计并提出相关意见;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
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
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
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定期对上一年度的战略规划执行
情况进行回顾和分析;
(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是否进行发
展战略调整、调整的因素与范围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
查;
(九)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
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
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十七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专门委员会履
                                    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2、将原制度中部分表述及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调整和精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除上述条款外,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