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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贸易”),为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 4,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389.34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截至 202
4 年 1 月 31 日,本次被担保人云中马贸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不对应授信协议)》,为担保公司、云中马贸易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3 月 9 日的期间内(以下简称“融资期间”)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获得的授信业务项下所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所有债务能得到及时
足额偿还,公司以其位于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 2 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
浙(2024)松阳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4 号)作为抵押物。本次抵押担保范围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在融资期间内向公司、云中马贸易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对应授信协议)》项下,2024 年 1 月 22 日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 3,000 万元,2024 年 1 月 25 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前述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0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过 6.5 亿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由人民币 6.5 亿元调整至人民币 1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担保事项在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福忠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 年 5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 2 号办公大楼 3 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革基布、人造革贝斯委外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云中马贸易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2,459.97 万元,负债总额 59,9
63.51 万元,净资产为 12,496.46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63,292.34 万元,
净利润 225.4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云中马贸易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92,710.22 万元,负债总额 79,54
3.50 万元,净资产 13,166.72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44,340.73 万元,净
利润 670.2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抵押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抵押权人)签订的《最高
额抵押合同(不对应授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抵押物:抵押人以其位于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 2 号的房地产(不动产
权证号:浙(2024)松阳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4 号)作为抵押物,评估价值为 160,
000,000 元。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抵押权人在融资期间内向抵押人
或授信申请人(公司、云中马贸易)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
额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抵押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4、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云中马贸易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以上担保是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389.34 万元(包含此
次担保),均为公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6.44%,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向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
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