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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重科技:中重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津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
州津泓”)持有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274,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常州津泓出于自身运营管理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 18,886,14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减
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1
                                                                       IPO   前   取        得   :
常州津泓企业管                                                         25,196,121 股
                     5% 以 上 非 第
理合伙企业(有限                           35,274,570            5.60%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一大股东
合伙)                                                                  10,078,449 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常州津泓企业管理合             95,745,262              15.21% 徐国忠系江苏国茂减速
         伙企业(有限合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伙) 、江苏国茂减速                                            简称“国茂股份”)董
         机股份有限公司、沈                                            事长以及常州津泓执行
         惠萍                                                          事务合伙人。徐国忠与
                                                                       沈惠萍为夫妻关系,二
                                                                       人均为国茂股份实际控
                                                                       制人。
                    合计                95,745,262              15.21%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常 州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5/1/7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竞价交易减持,不
津 泓 18,886,142      3%                                   ~         格          取得、资       运营
                                      超过:6,295,381 股
企 业 股                                                   2025/4/6               本公积         管理

管 理                                                                             金转增         需求

合 伙                                                                             股本取

企 业                                                                             得

                                                  2
(有限
                               大宗交易减持,不
合伙)
                               超 过 : 12,590,761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国茂股份、常州津泓、沈惠萍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或自本单位/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
    (以对发行人的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准)起三十六
    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单位/本人做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
    下,本单位/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单位/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
    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单位/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承诺为本单位/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
    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3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常州津泓根据其自身运营管理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
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常州津泓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的相关规
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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