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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惠制药:康惠制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24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5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新药业”)
     本次最高担保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及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0,8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新高新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
82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5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3-013、2023-025 号公告)。

    2024 年 1 月 23 日,新高新药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
称“北京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两年,
借款用途为与经营有关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作为担保方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
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同时,新高新药业的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按持
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高新药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未超过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担保限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1100786985269D

成立时间               2006 年 5 月 25 日

注册地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昌路 45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同上

法定代表人             赵平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主营业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租赁等。

                       公司持股 51%,赵平持股 30%,马宁持股 17.5%,贺宏伟持股
主要股东
                       0.5%,王毅持股 0.5%,赵海晏持股 0.5%。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高新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87,170,254.67               90,210,244.63


         负债总额              27,015,747.86               30,323,503.79


           净资产              60,154,506.81               59,886,740.84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34,563,095.55               42,333,248.01


           净利润                  267,765.97               -324,214.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债务人: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5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
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
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赵平、马宁、王毅、贺宏伟、赵海晏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新高新药业应向北京银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贷款本金
(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等。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其经营过程中融资需求,公司为其在银
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新高新
药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较强的
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
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6,424.93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
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