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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二、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
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
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本次续
聘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
六条有关要求,未出现超期提供审计服务、未实质轮换等行为,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
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
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4年4月9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