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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1-16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招石油”)为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

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及子公司暂

未对大招石油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向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

限公司出具《担保函》,对大招石油与前述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发生的船舶燃料油

购销合同项下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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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方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式
                       唐山曹妃甸中燃
                                            不超过人民    2024 年 1 月 15 日-
                       船舶燃料有限公
                                            币 80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司                                                 连带责
海通发展   大招石油
                       天津中石化中海                                           任保证
                                            不超过人民    2024 年 1 月 15 日-
                       船舶燃料有限公
                                            币 80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司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MAD080KD8N

    成立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港城大街街道建设大街 183 号 501

    法定代表人:王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发展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成品油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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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

司出具担保函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担保函一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4 年 1 月 15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二)担保函二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4 年 1 月 15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大招石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

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

的情形。公司对大招石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大招石油信

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大招石油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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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良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9,437 万美元(以 2024 年 1 月 12 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人民币 67,049.8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77%。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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