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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以书

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1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

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

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

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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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

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

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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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事项是为

了是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

债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

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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