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雄鹰”)持有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34,072,88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5%;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麒麟”)持有公司 11,039,6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持 有公司 2,250,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平潭雄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6,821,97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5%,并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191,93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 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减 持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兴业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50,85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5%,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 减持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1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分别收到股东平潭雄鹰及兴业证券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平潭雄鹰创业投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15,555,555 股 资合伙企业(有限 34,072,887 3.75%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8,517,332 股 合伙) 兴业证券股份有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1,027,600 股 2,250,855 0.25% 限公司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223,255 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 股,并于 2024 年 5 月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 股。两次资本公积转增,平潭雄鹰股份合计增加 18,517,332 股,兴业证券股份合计增加 1,223,255 股。 上述减持主体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式进行减持: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 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 34,072,887 3.75% 企业(有限合伙) 式进行减持 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0,855 0.25% 第一组 式进行减持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 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1,039,616 1.21% 式进行减持 限合伙) 合计 47,363,358 5.21% — 注:平潭雄鹰、平潭麒麟及兴业证券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上也 从未相互委托表决。因三者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5.21%,且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三方股 东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式进行减持,即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IPO 前 平潭雄鹰创业 2024/7/24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过:6,821,970 股 按 市 场 取得及 自身资 投资合伙企业 ~ 25,013,900 股 2.7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价格 其他方 金需求 (有限合伙) 2024/10/23 过:18,191,930 股 式取得 IPO 前 2024/7/24 兴业证券股份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按 市 场 取得及 自身资 ~ 有限公司 2,250,855 股 0.25% 过:2,250,855 股 价格 其他方 金需求 2024/10/23 式取得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 顺延。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平潭雄鹰及兴业证券就公司的股份锁定和减持事宜承诺如下: 1、本企业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 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 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 股份。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企业锁定期有更严格的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对锁定期进行进一步承诺。 4、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 3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 真遵守相关新规定。 5、本企业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 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 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 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计划需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在减持 期间,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 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4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