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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1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招石油”)为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

招石油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对大招石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8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被担保对象大招石油最近一期

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分别向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

                                    1
料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出具《担保函》,对

大招石油与前述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发生的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项下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8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具体情况

如下:


                                                                               担保方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式
                      天津中石化中海       不超过人民
                                                          2025 年 1 月 1 日-
                      船舶燃料有限公       币 1,800 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司                 元
                      唐山曹妃甸中燃       不超过人民
                                                          2025 年 1 月 1 日-   连带责
海通发展   大招石油   船舶燃料有限公       币 1,000 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任保证
                            司                 元
                      中石化中海船舶       不超过人民
                                                          2025 年 1 月 1 日-
                      燃料供应有限公       币 1,000 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司河北分公司           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50 亿美元和 0.80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
《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支持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追加 19,000 万美元的预计担保额度。

追加后,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34,000 万美元和 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MAD080KD8N

    成立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港城大街街道建设大街 183 号 501

    法定代表人:陈海花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发展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成品油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月
总资产                             8,200.53                         2,021.56
净资产                              874.71                            964.16
净利润                             -168.15                            -35.84

    注:上述 2023 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3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向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

限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具体信息如

下:

    (一)担保函一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二)担保函二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三)担保函三


                                     4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大招石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

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

的情形。公司对大招石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大招石油信

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

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

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

保余额为 21,707.71 万美元和 4,800 万人民币(以 2024 年 12 月 25 日汇率计算,

合计约为人民币 160,808.9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22%。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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