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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期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10.854 元/股)的情形,触发
“荣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 2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股价如再次出发“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
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荣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6.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期限 6 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 0.20%、第二
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第六
年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5.7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荣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76”。“荣 23 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9 年 8 月 17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5.76 元/股。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荣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06
元/股,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
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10.854 元/股)的情形,触发“荣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冯荣华、冯晟宇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鉴于“荣 23 转债”距离存
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
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 2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股价如再次出发“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始计
算),若再次触发“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荣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