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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晟环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04-03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证券代码:603165
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                                    债券代码:11367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等,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受托管理人”)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
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
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广发证券作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公

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荣23转债,
债券代码:113676,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
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
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核准情况

    2023年5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76号)核准,荣晟环保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76亿元(含本数)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5.52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15.52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31,9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52元/股测算,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3,865,97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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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关于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的事项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278,431,276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270,714,676股
为基数,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132,650,191.24元(含税),占2023年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01%。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暨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拟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主要为践行“以投资者为
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的行动,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根据公司
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不
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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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和派发现金分红的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
等。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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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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