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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23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8-07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13676          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 23 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代码:603165,股票简称:荣晟环保
     转债代码:113676,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转股价格:11.58 元/股
     转股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9 年 8 月 17 日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预
计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
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 号《关于同意浙江荣晟
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
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6.00 万张,
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期限 6 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
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
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5.7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荣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荣 23 转债”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可转换
为公司股份,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9 年 8 月 17 日,初始转
股价格为 15.74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起由 15.74 元/股向下修正为 12.06 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下修正“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由 12.06 元/股调整为 11.5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
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
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存在触发“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的
可能性。若未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届时公司将于触发
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荣 23 转
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荣 23 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