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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莎普爱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莎普爱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

莎普爱思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养和实

业有限公司和林弘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921,50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7,999,993.22 元(人民币,下同),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243,745.5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天

健验〔2022〕564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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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资金投向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

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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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等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

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

行现金管理,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

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

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

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

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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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莎普爱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莎普爱

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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