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莎普爱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2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或“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莎普爱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正式进场审
计,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
计的目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审
计计划、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
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证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
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财务及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沟通协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
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