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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兰石重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于 2012 年 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
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10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大华事务所 2022 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含 A、B 股)488 家,涉及的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
业、建筑业等。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合计 61,034.29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
案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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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
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有能力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
审计相关服务。
    (二)2023 年 3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次聘任,不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
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
    (三)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等召开沟通
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关注的重大问题及
解决措施、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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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
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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