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及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35,448,881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3,819,990.1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45,271.36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38,974,718.7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所”)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 健验[2021]669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 累计已投入 拟投入募集 用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金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 额 额 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 1 与 新能源 关键 汽车零 36,616.00 31,382.00 31,382.00 9,128.63 部件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12,515.47 12,515.47 合 计 49,616.00 44,382.00 43,897.47 21,644.10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 案》,同意增加圣龙股份为“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 目”实施主体,并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1 月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前述议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的时间 使用状态的时间 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 1 2024 年 11 月 2025 年 11 月 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实施过程中,高效 节能的燃油车项目市场不及预期,而部分新能源车项目因行业定点、开发、试验 认可到最终量产的时间周期较长,使得整体投入进度延后,且公司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市场反应和客户需求适时调整实施进度,因此,经过谨慎研 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11 月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2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本次“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中,燃油车项 目市场不及预期,后续设备投入少于计划投资金额;新能源项目增加较多,后续 设备购置投入超过预期,而土建工程和室外工程费用因部分工程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有所调减。因此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 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部分“设备购 置费”,减少部分“建设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同时针对“设备购置 费”中的细项金额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 调整后 拟募集调 项目内容 号 投资额 拟募集资金 投资额 拟募集资金 整金额 1 建设投资 33,978 31,382 33,372 31,382 - 1.1 工程费用 31,481 30,502 32,790 30,800 298 1.1.1 建设工程费 8,051 8,051 5,877 5,000 -3,052 1.1.2 设备购置费 23,429 22,450 26,913 25,800 3,350 工程建设其 1.2 880 880 582 582 -298 他费用 1.3 预备费 1,618 - - - - 铺底流动资 2 2,638 - 3,244 - - 金 合 计 36,616 31,382 36,616 31,382 - 其中,设备购置费具体细分项目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项 拟募集调 细分项目 拟募集资 拟募集资 目 投资额 投资额 整金额 金 金 A 类变速箱油泵 10,436 9,457 640 614 -8,843 设 B 类发动机油泵 5,996 5,996 5,087 4,877 -1,119 备 C 类真空泵 1,930 1,930 605 580 -1,350 购 D 类变速器系统 840 840 2,998 2,874 2,034 置 费 E 类新能源电子泵 4,227 4,227 9,831 9,425 5,198 F 类其他新能源 - - 7,751 7,430 7,430 3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项 拟募集调 细分项目 拟募集资 拟募集资 目 投资额 投资额 整金额 金 金 合 计 23,429 22,450 26,913 25,800 3,350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了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 情况,公司拟调整“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实 施主体,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3,000 万元募集资金通过向宁波圣龙五湖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按照实际 支付情况分批打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实施主体 调整后实施主体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年产 350 万套 高效节能与新 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能源关键汽车 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 零部件项目 司 - 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中车产业园宝涵路 158 号 法定代表 罗力成 人 注册资本 9,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圣龙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 械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 动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 4 公司名称 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 788 号 法定代表 罗力成 人 注册资本 1,084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圣龙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凸轮轴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安装、调试、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信息 咨询,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申请)。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的必要性及 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 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 情况如下: “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是公司顺应传统汽 车行业转型升级需要作出的战略布局,目前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已取得了一定的成 绩,在新能源产品应用上已经获得通用、福特、比亚迪、赛力斯、理想、合众、 吉利等主机厂客户以及汇川、邦奇、青山等知名一级供应商的定点。2024 年 1-7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591.4 万辆、593.4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8.8%、 31.1%,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新能源汽车市场是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商竞争 的主要领域。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比重, 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 力,并快速提升相关业务的收入规模、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后续发展 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项目预期收益变化:由于汽车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特别是新能源汽车降价影 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呈现出一定的波动,使得项目投资收益率有小幅下滑,但不 会对项目未来项目整体运行及效益造成较大影响。 5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 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 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 整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事项是在 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是根据当前 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综上,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 事项。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及新增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做出的,且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 6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金骏 罗傅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