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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 23 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
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措施,积极落实公司股
份回购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坚定看好未来
发展,在降本增效、优化结构、创新管理上持续下功夫,全力以赴提质量、增实
效,为投资者实现良好的回报而不懈努力。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 5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和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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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277,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487,301,971 股)的 0.06%,成交的最高价格 40.30
元/股,最低价格 39.1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999,518.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进展,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的股价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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