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牟伟明)2024-03-26  

                       独 立 董 事候选人 声 明与承诺

     本人牟 伟 明 ,己 充分 了解并 同意 由提名人江 苏 亚 邦染料股 份有 限

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江苏亚 邦染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 会独 立 董

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 明 ,本 人具各独立 董事任职 资格 ,保 证不 存在

任何影 响本人担 任 江 苏 亚 邦染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 性 的关

系 ,具 体声 明如下        :




     一 、本人具备上 市公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

规 、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 件 ,具 有五年 以上 法律 、经 济 、财务 、管 理

或者其他 履行独 立 董事职 责所 必 需的工 作经验 。

     本人 己经 参加培训 并取得证 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 。
    二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 律 、行政法规和 部 门规章 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 求        :




     (一 ) 《公司法》关于 董事任职 资格 的规定    ;




     (二 ) 《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三 )中 国证监 会 《上 市公司独 立 董事管理
                                                 办法 》、上 海证券交
易所 自律监 管规则 以及公司 章程有关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的相

关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
退 (离 )休 后担任上 市公司 、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 、独 立 监 事 的通

知》的规定     ;




     (五 )中 共 中央组织 部 《关于进 一 步规范党政领
                                                     导干部在企业 兼
职 (任 职 )问 题 的意见相 关规定   ;




     (六 )中 央纪委 、教育部、监 察部 《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 》 的相关规定   ;




     (七 )中 国人 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 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 引》等相关规定   ;




     (八 )中 国证监会 《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 事 、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员监 督管理办法》等相关 的规定         ;




     (九 ) 《银行业金融机 构董事 (理 事 )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 理 规定》

 《保险公司独 立 董事管理暂行 办法 》 的相关规定     ;




     (十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情 形 。

    三 、本人具各独 立 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司或者其 附属 企业 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 、

子女 、主要 社会关系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 妹 、兄弟姐妹 的配偶 、

配偶的父母、配 偶 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 、子女的配偶 的父母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 偶 、父母 、子女      ;




     (三 )在 直 接或 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sO/o以 上 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四   )在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 、
父母 、子女   ;




     (五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

法律 、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 报告 上签 字 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与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 其各 自的附属企 业 具有重大
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该 业 务往

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 管 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 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 的情形 。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

处罚的      ;




           (二 )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被 中国证监会 立 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 ,尚 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 )最 近 3G个 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三 次 以上通 报批

评的   ;




           (四   )存 在重在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本 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 立 董事期 间 ,因 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 也

不委托其他董 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 ,被 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于解

除职务 的人员 。

    六 、包括江苏亚邦染 料股份有 限公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 立 董事 的

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本 人在江苏 亚 邦染料股份有 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七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 立 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 响任职资格 的情况 。

    本人 己经 通过江苏亚邦染料 股份有 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 审查 ,本 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 立 履职

的其他关系 。

    本人 己经 根据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 引第 l号 一 规范运作 》对本人 的独 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

实并确认 符合要求 。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 事 的职责,保 证上 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




不存在任何虚 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白作 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

性。

    本人承诺 :在 担任江苏亚邦染料 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期 间 ,将

遵守法律法 规 、中国证监 会发布 的规章、规定、通 知 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 ,接 受 上海证券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有足够 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 ,作 出独 立 判断 ,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 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                  ,




本人将根据相关 规定辞去独 立 董事职务 。

    特此声 明 。



                                                             彡″″
                                                                  /
                                                                       砂   够
                                                                       彳
                                                             △
                                                                  叮

                                           声 明人   :




                                      2024垄 F3月
                                                         2   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