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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本股份: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16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03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润凡电商

       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润康电商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小为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大厦 28 楼 2801、2803、2804A、2804B 和 2813 室物业用于

       日常办公,租赁面积合计 973.76 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130 元/平方米/月

       (含税),租期 3 年,租赁金额为人民币含税 1,519,065.60 元/年,预计租

       赁房屋含税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557,196.80 元,本次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

       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贵钦、鲍松娟、林子伟已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由于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本次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需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全资子公司租赁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的物业共支付的

       租金为人民币 2,339,459.49 元(含税)。

                                    1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润凡电商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润康电商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小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签订的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已于 2023 年底到期,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
前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协商,拟继续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合计 973.76 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130 元/平方米/月
(含税),每平方米租金单价相较 2023 年度下调 29.25%,租期 3 年,预计租赁含
税金额为人民币 1,519,065.60 元/年,合计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4,557,196.80 元,该价
格与同类型房产的市场租金相当,价格公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赵贵钦先生和鲍松娟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赵贵钦先生: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2005 年,从事个体经营;2006 年 9 月至今,担任广州市鑫翔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历任广东润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广州润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经
理;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广州润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赵贵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5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92%;通过广州卓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卓凡承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411,600 股。
    2、鲍松娟女士: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至
                                      2
2005 年,从事个体经营;200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广州市中启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广东润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监事;2013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广州润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
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鲍松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2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76%;通过广州卓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卓凡合晟投资控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卓凡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653,400 股。
    3、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及权属
    租赁标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大厦 28 楼 2801、2803、
2804A、2804B 和 2813 室。上述物业资产中 2801 室、2813 室由赵贵钦先生单独所
有,2803、2804A、2804B 室由鲍松娟女士单独所有,上述物业产权清晰,未设定
抵押,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通过市场比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物业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物业商业地理位置以及周边区域租赁门店的租金水平等因素,双方经协商确定租
金。该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租金价格与同类
型房产的市场租金相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赵贵钦、鲍松娟
    承租方(乙方):广州润凡电商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润康电商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小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租赁范围: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大厦 28 楼 2801、2803、
2804A、2804B 和 2813 室
    (三)租赁租金:人民币 130 元/月*平方米(含税),租赁面积 973.76 平方
米 , 年 含 税 租 金 总 计 人 民 币 1,519,065.60 元 , 三 年 含 税 租 金 总 计 人 民 币

                                           3
4,557,196.80 元。
    (四)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五)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广州润凡电商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润康电商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小为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承租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上述物业作为日常经营办公场所,该
场所交通便利,便于子公司与外界沟通联络和业务开展。此次房屋租赁,是在前
期与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的租赁合同到期的情况下进行的续租,有利于公司
稳定经营。租金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为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系出于日常经营办
公所需,在前期租赁合同到期的情况下进行的续租。本次交易价格通过市场比价,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2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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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
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
   3、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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