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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润股份: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7.29 元/股调整为 7.22 元/股。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润股份”)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
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一)2023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通润汽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公开征集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2)。
    (四)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
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五)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常熟通润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六)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
授予对象为 48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550,000 股。
    (七)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000 股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
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7)。
    (八)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0,000 股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
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6)。
    (九)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000 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30,000 股。公司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
B886550345),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 30,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预计将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完成注销。
    (十)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由 10.85 元/股调整为 7.29 元/股,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20,000
股调整为 2,128,0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十一)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查同意。由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
由 10.85 元/股调整为 7.29 元/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387,500 股调整为
542,500 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十二)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
同意。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同
意向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42,500 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7.29 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十三)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2,000 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112,000 股。公司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 112,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完成注销。
    (十四)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45 名,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4,0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
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十五)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
议案》。


    二、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数量157,822,93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07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将于2024年11月5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常熟通
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方法
    1、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P0-V)=7.29-0.07=7.22 元/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
的预留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7.29 元/股调整为 7.22 元/股。本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