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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润股份:国金证券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核查意见2024-12-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

                     币金额进行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熟
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由
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73,334 股,每股发行价为 30.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7,329,087.04 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9,346,985.18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47,982,101.86 元,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
荐机构”)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其他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8,522,201.86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9,459,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0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
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的议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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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变更“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范围。由于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
的实施,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普克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普
克科技”),并拟在泰国建立生产基地(工厂)。本募投项目作为常润股份的信息
化中心,实施范围拟扩大至控股子公司普克科技及泰国生产基地(工厂),以及
今后设立的子公司等。本募投项目实施范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范围                       变更后实施范围
           信息化升级改造范围覆盖到公司与上     信息化升级改造范围覆盖到公司与合
研发中心
           市之前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涉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普克科
与信息化
           及普克科技及泰国生产基地(工厂)及   技、泰国生产基地(工厂)以及今后
项目
           今后新增的子公司)                   新增的子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范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汽车维修保养设
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计 4,232 万元变更投向,用于新项目“普克
科技存储箱柜生产基地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
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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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已投入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
         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
 1                                32,494.71       28,262.71     17,013.62      60.20
         基地项目
 2       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     10,927.14       10,927.14      1,373.76      12.57
 3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7,524.14        7,524.14      1,007.16      13.39
         普克科技存储箱柜生产
 4                                 4,232.00        4,232.00       405.81        9.59
         基地项目
              合计                55,177.99       50,945.99     19,800.35         —
    注: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为 32,494.71 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2,494.71 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计 4,232 万元变更投向,用于新项目“普克科技存储箱柜生产
基地项目”。

       三、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事项情况

       由于“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汽车
零部件制造项目”部分在泰国罗勇府泰中罗勇工业园实施,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境
外投资备案审批等手续的办理。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待使用募集资金所涉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完
成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等额人民币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进行置换。公司
应该建立专门台账,逐笔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时间、金额、账户
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募投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进行匹配记载,确保募集
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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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
“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汽车零部件制
造项目”在泰国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
目中涉及的款项,待使用募集资金所涉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完成后,从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划转等额人民币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在泰国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待使用募集资金所涉境外投
资备案审批手续完成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等额人民币资金至一般结算账
户进行置换的事项,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关于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事项,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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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由募集
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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