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元利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04-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元利
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元利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 号)核准,元利科技 2019 年 6 月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60,000 股,发
行价为 54.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0,889,6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人民币 81,605,916.98 元,余额为人民币 1,169,283,683.02 元,另外扣除中
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7,053,683.0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230,0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19]28065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1,678,011.88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768,707,635.30 元,本年度使用 292,970,376.58 元,均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061,678,011.88 元,
                                     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9,366,019.05 元,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项目完工转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66,224,741.27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32,230,000.00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55,038,772.2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
支 行 1607009129020288113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潍 坊 分 行
12010078801700000521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乐 支 行
37050167810800001661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乐 支 行
37050167810800001662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乐 县 支 行
15434001040021937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乐 支 行
37050167810800002401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涪 陵 支 行
55210180808136665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邑 支 行
37050167820800003696 八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
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签署了《募集

                                        2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
到了切实履行。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潍
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涪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7009129020288113    活期存款               0.00
昌乐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2010078801700000521   活期存款               销户
公司潍坊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50167810800001661   活期存款               销户
昌乐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50167810800001662   活期存款         59,534.17
昌乐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434001040021937      活期存款               销户
昌乐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50167810800002401   活期存款         57,803.95
昌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210180808136665      活期存款        888,800.05
重庆涪陵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50167820800003696   活期存款     58,359,880.88
昌邑支行

                                     3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合计                      ——                    ——     59,366,019.05
    注: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010078801700000521)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7050167810800001661)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15434001040021937)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亦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元利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件 1 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和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2 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变更为 23000 吨/年受阻胺类
光稳定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元利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 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内实
施。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变更为“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4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项目总投
资金额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13,000 万元,项目原实施内容为:1)加强对主导产
品的工艺研究,推动产品不断创新升级,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推进在研项
目及新项目的工艺改进和产业化应用,做好技术和产品储备,培育新的业务增长
点。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和实验楼。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
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不锈钢精馏器等设备 631 台(套)。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即“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
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546.5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元利科技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元利科技董事会认为元利科技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元利科技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
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1913 号)。报告认为,元利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元利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元利科技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元利科技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等资料。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于近期
注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已履行完毕。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利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6
     附件 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22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97.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167.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91%
                                                                                                         截至期末     截 至
                         已 变 更                                                                        累计投入     期 末     项目达                         项目可
                                                                                                                                                     是 否
                         项目,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金额与承     投 入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达 到
承诺投资项目             部 分 变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进 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预 计
                         更 ( 如                                金额(1)                   (2)           额的差额     (%)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效益
                         有)                                                                            (3)     =   (4) =    期                             化
                                                                                                         (2)-(1)      (2)/(1)
4 万吨/年环保溶剂
                                                                                                                                2019.0               否(注    否(注
(MDBE)                    否         36,052.00     36,052.00    36,052.00                  32,781.63    -3,270.37    90.93              4,154.58
                                                                                                                                3.31                   1)       3)
项目
                                                                                                                                2019.0               是(注    否(注
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         否         27,171.00     27,171.00    27,171.00                  24,391.75    -2,779.25    89.77              8,888.50
                                                                                                                                9.01                   2)       3)
                                                                                                                                已变更
2 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       是         30,000.00                                                16.50        16.50              - 不 适                          是
                                                                                                                                用
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                                                                                                           已变更
                            是                                                                                                                                   是
稳                                                                                                                              - 不 适

                                                                                  7
定剂项目                                                                                                                 用
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                                                                 50,189.82                          2024 年
                         是                     78,000.00    78,000.00   48,203.21                 -27,810.18    64.35                           否
稳定剂项目                                                                                (注 4)                         12 月
                                                                                       8,710.78                          2024 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5,000.00    13,000.00    13,000.00    6,016.52                  -4,289.22    67.01                           否
                                                                                          (注 5)                         6月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00                           否
           合计          —       113,223.00   169,223.00   169,223.00   54,219.73   131,090.48    -38,132.52      —    —             —       —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公司拟将“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原因如下:公司募
                                 投项目“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的现场施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
                                 建设、人员调配、材料及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施工进度晚于预期。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已完成基本主体框架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及管道安装;“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基础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和家具安装。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经审慎研究和论证后,拟
                                 将“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2 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基于当前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必要调整,涉及变更的募集资
                                 金将主要投资于公司“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2、公司原先规划的“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产能无法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了抢抓光稳定剂产业发展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遇,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公司该品种产品综合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将该项目变更为“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
明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546.5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合计为人民币 493,321,218.48 元,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29 日第三
情况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8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93,321,218.4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2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资相关产品情况                   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0.00 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无
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061,678,011.8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9,366,019.05 元,理财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项目完工转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66,224,741.27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32,230,000.00 元
                                 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55,038,772.2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产品价格下降,本期共实现效益 4, 154.58 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目标 5,177.90 万元。

     注 2: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本期共实现效益 8,888.50 万元,达到预计效益目标 5,166.00 万元。

     注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546.5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6,622.47 万元。

     注 4: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50,189.8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8,427.4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94.76%。

     注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8,710.7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5,550.48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111.01%。

     注 6: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支出的净额也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已超过计划使用金额。

     注 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8:“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9
注 9:“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0
附件 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 % )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总额            (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23000 吨 / 年 受
                                                                                                            已变更-不适
阻胺类光稳定剂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用
项目               2 万吨/年成膜
35000 吨 / 年 受   助剂项目
阻胺类光稳定剂                         30,000.00       78,000.00     48,203.21    50,189.82        64.35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研发中心建设
                                        5,000.00       13,000.00      6,016.52     8,710.78        67.01    2024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项目
     合计                              35,000.00       91,000.00     54,219.73    58,900.60           —         —                    —        —
                                                   1、近几年来,光稳定剂行业市场规模呈现不断增长趋势,同时在全球光稳定剂行业的市场份额也在逐年
                                                   增加。从细分产品来看,由于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具有几乎无色、毒性小、不会使树脂着色、价格低廉和
                                                   出色的光稳定性能等优点。其光稳定效果优于紫外线吸收剂、猝灭剂等传统光稳定剂数倍。为目前使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最多,增长速率最快、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一类光稳定剂,未来受益于下游塑料、橡胶、涂料等行业市场
募投项目)
                                                   需求的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光稳定剂行业市场预计仍将长期保持稳定增长,市场前景广
                                                   阔。公司在原有生产设施基础上已实现新型成膜助剂产品的批量化生产且投放市场,目前该产品在下游
                                                   涂料客户配方中的应用推广正稳步推进,由于下游行业特点,应用试验的周期较长,大规模替代传统产

                                                                          11
                                             品仍需一定时间,且受当前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下游需求增长速度与预期相比有一定差距,公司认为现
                                             有成膜助剂装置产能能够满足当前市场开拓的需求,不影响公司成膜助剂产品的现有销售。经综合评定,
                                             公司计划变更原募投项目“2 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为“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和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 万吨/年成膜助剂
                                             项目”变更为“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元
                                             利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随着公司与昌邑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以及下游高分子合成材料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合成
                                             材料在户外应用的增加,光稳定剂已成为涂料和塑料助剂的重要类别,公司原先规划的 23000 吨/年受
                                             阻胺类光稳定剂产能已无法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了抢抓光稳定剂产业发展机遇,提升资源
                                             配置效率,实现公司该品种产品综合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经综合研判分析,公司决定调整受阻胺类稳
                                             定剂项目的生产产能,以及变更实施地点为昌邑下营生产基地,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和综合竞争力
                                             的提高。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阻胺类
                                             光稳定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变更为“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
                                             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阻胺类光稳定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13,000 万元,项目原实施内容为:1)
                                             加强对主导产品的工艺研究,推动产品不断创新升级,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推进在研项目及新项目
                                             的工艺改进和产业化应用,做好技术和产品储备,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
                                             发楼和实验楼。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不锈钢精馏器等设备 631 台(套)。
                                             项目还未正式建设,现处在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建设期 24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和“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原因如下:公司募投项目

                                                                     12
                                           “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影响,项
                                           目的现场施工建设、人员调配、材料及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施工
                                           进度晚于预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已完成基本主体框架建设,正在进行
                                           设备及管道安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基础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和家具安装。为
                                           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经审
                                           慎研究和论证后,拟将“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延
                                           长至 2024 年 12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阻胺类光稳定
                                           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变更为“35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
                                           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变更上述募投资金项目原因:随着公司与昌邑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以及下游高分子合成材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料的快速发展 尤其是合成材料在户外应用的增加,光稳定剂已成为涂料和塑料助剂的重要类别,公司原
                                           先规划的 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产能已无法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了抢抓光稳定剂产
                                           业发展机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公司该品种产品综合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经综合研判分析,公
                                           司决定调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生产产能,以及变更实施低点为昌邑下营生产基地,以更好地适应
                                           市场的需求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丽萍                  王 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