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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贝通信: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4-10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贝通信”)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
理、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
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
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
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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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
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中贝通信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
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
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小组对薪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
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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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首次授予的股票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30%;
 期权及预留授予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
 的股票期权(若
                                    不低于 40%。
 预留部分在公司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024 年第三季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度报告披露前授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60%;
 予)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8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60%;
 预留授予的股票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
 期权(若预留部
                                    不低于 80%。
 分在公司 2024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年第三季度报告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披露后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9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
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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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为 “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
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
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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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
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
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激励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
部负责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一致
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激励计划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执行。

     (四)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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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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