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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贝通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20  

公司代码:603220                                                 公司简称:中贝通信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贝武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
     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溜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中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贝
     斯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中贝光电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中贝(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贝云网数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徽容博达云计算数据
     有限公司、China Bester Telecom Group Hong Kong Limited(包含其下级控股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内部审计;业务层
面的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人事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为更加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标
准,公司将确定的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定量标准中错报额占资产总额的1%,3%调整为
0.5%,1%;错报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5%调整为1%,3%;错报额占利润总额的1%,3%调整为3%,
5%;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指标由损失金额占净利润的3%,5%调整为影响金额占资产
总额的0.5%,1%和影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1%,3%;除该指标调整外,其他定性、定量标准不变。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3%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3%       1%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润总额的 5%
现金流量总额      错报≥现金流量总额的      现金流量总额的 1%≤错     错报<现金流量总额的 1%
                  3%                        报<现金流量总额的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
                  差错进行错报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监督无效;5、其它影响财务报告重大的事项。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5、其它影响财务报告重要的事
                  项。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1%     资产总额 0.5%≤影响金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额<资产总额 1%           0.5%
营业收入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3%     营业收入 1%≤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严重处罚;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或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制度体系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
                   陷不能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1、一般决策程序不合理及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2、违反内部规章制度,形成较
                   大损失的;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的;4、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较大
                   的情形。
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违反内部规章制度,造成一般损失的;3、一般业务制
                   度或系统存在缺陷的;4、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一般的情形。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存在信息披露的一般缺陷。2024 年 2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贝通信、李六兵、陆念庆因公
司算力中心建设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公平及在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华东基地项目未及时履
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予以通报批评,2024 年 3 月 26 日,湖北证监局针对同一事项对公司、李六兵、陆念
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产结构特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
司各个管理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三会”运作规范,
高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
有效。公司对法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批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和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并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发展,及时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全员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六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