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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
     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入(经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3 年上市公司(含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
资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证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财
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
审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沟通协商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
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