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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07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89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 888 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凤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                 √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
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25       新凤鸣            2024/8/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或以前将拟出席
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
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4 年 8 月 23 日 13:00-14:00,14:00 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 888 号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新凤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