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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关于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9-19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价自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期间,出现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13.60 元/股)的情
形,已触发“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凤 21 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如再次触发“凤 21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
下修正方案。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凤
21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凤 21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6年,即自

2021年4月8日至2027年4月7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

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1号文同意,公司25.00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凤21转



                                       1
债”,债券代码“1136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凤21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

为16.60元/股。2021年6月17日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47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

《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2年6月2日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16.25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引

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4年5月30日

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00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

“凤21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当前最新转股价格为16.0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

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2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

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

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价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8日期间,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13.60元/股)的情形,已触

发“凤21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由于“凤21转债”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

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为维护全体投资者

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

内(即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如再次触发“凤21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19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

计算,若再次触发“凤21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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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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