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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新疆丝路雪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新疆丝路雪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新疆丝路雪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金额:2,079.78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丝路雪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控股

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一、交易概述

    新疆丝路雪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雪峰”)为新疆雪峰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

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象胡杨”)之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

煤炭、肥料等贸易业务,与公司现有民爆及能化业务协同性较低,为进一步聚焦

公司主责主业,专注提升主业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玉象胡杨拟向新疆新冀能

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冀能源”)转让其持有的丝路雪峰100%股份。

本次转让以截止2024年7月31日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评估的净

资产2,079.78万元为作价依据,交易价格为2,079.7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冀

能源将持有丝路雪峰100%股权,雪峰科技将不再持有丝路雪峰的股权。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新冀

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6MA78RTQQ1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铁门关工业园中央大道1号河北创业服务

大厦584号

    法定代表人:郭忠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煤制品制造,肥料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000           51
     新疆绿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49,000           49
                     合计                            100,000          100

    关联关系说明:新冀能源为雪峰科技控股股东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新冀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23,571,258.63       2,533,803,550.67
        负债总额                   3,832,414,456.81       1,893,331,520.36
    所有者权益总额                 1,091,156,801.82         640,472,030.31
      项目名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94,009.43             716,739.37
          净利润                      -1,315,228.49          -3,213,244.71

                                    2
   注:上述 2023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丝路雪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4MA7GYJ4Q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团结南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冯立柱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煤炭、肥料等贸易业务。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2,000          100               0              0
 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0             0       2,000           100
              合计                    2,000          100          2,000           100

    丝路雪峰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773,985.79                 129,336,332.07
        负债总额                      24,000,730.81                 102,879,933.8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773,254.98                  26,456,398.27
      项目名称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3,290,619.77                 446,178,017.44
          净利润                         128,200.31                    3,371,468.38

   注:上述 2023 年度数据及 2024 年 1-7 月数据均已经审计。

    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情况,且丝路雪峰不


                                      3
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价依据及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丝路雪峰农业发展

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630219 号)和北京卓信大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收购所涉及的新疆丝路雪峰

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

第 8628 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丝路雪峰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

账面价值 4,470.40 万元,评估价值 4,479.86 万元,增值 2.46 万元,增值率 0.05%;

负债账面价值 2,400.07 万元,评估价值 2,400.07 万元,无增减值变动;净资产账

面价值 2,077.33 万元,评估价值 2,079.78 万元,增值 2.46 万元,增值率 0.12%。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B-A)/A
 流动资产                     4,452.17           4,454.62      2.46          0.06
 非流动资产                      25.23              25.23          -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3              25.23          -             -
     资产总计                4,477.40           4,479.86       2.46          0.05
 流动负债                     2,400.07           2,400.07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2,400.07           2,400.07           -             -
     净资产                  2,077.33           2,079.78       2.46          0.12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参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2,079.78万元作为丝路雪

峰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最终确定丝路雪峰100%股份的交易价款为2,079.78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交易主体和交易标的

    受让方(甲方):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新疆丝路雪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款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
630219 号《审计报告》,截止审计基准日标的股权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4
20,773,254.98 元。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

(2024)第 862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经评估的净资产

价值为人民币 20,797,835.80 元 。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价款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

币¥20,797,835.80 元(大写:贰仟零柒拾玖万柒仟捌佰叁拾伍元捌角)。

    (三)支付方式及期限

    各方确认:全部采用现金(即转让价款)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完成股权交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 30%股权

转让价款。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 70%股权转让

价款。

    (四)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对应的截至定价基准日(含当日)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甲方享有。

    期间损益:是指定价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完成日(不含当日)期间的,

标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收益和亏损。损益金额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确定, 期间损

益均有乙方承担。

    (五)交付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 30 日内,标的股权过户至甲方,并办理完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完成董事、监事改选、章程修订等工作,办理完成交割的全部事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时,应当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立即停止该等违约行为,消除该行为给甲方、目标公司造成的影响。

    (2)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损失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或交割完

成日后的目标公司能够证明由此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数额,乙方应当按照

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该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达到交易对价总金额的 10%以上,甲方

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因乙方、目标公司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者乙方、目标公司违约解
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5
    (1)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

    (2)要求乙方按全部交易对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甲方违约,应当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当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金额超过交易对价总额的

5%(百分之五)以上且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义务或责任,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甲方

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4、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七)其他约定

    1、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

何争议,均提请目标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即生效。

    六、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关联人新疆

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转让丝路雪峰 100%股权,有利于雪峰科技民爆产业一体化持

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不再持有丝路雪峰的股

权,丝路雪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且公司不存在为丝路雪峰提供担保及委托

丝路雪峰理财的情形。

    八、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隋建梅已回避表决。董事会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6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马璇已回避表决。监事会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