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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新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6-03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预计回购金额                    60,000,000 元~12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368,268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3125%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28,417,490.56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17 元/股~22.61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高
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和 2024 年 1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5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 2024 年 5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368,268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25%,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22.61 元/股,最低价格为 19.17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417,490.5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