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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魂网络: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4-05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
鉴于上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
145,750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8),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
04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三)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84 元/股(含)
    (五)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42)。
    (二)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125,7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22%,回购最高价格 30.9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9.87
元/ 股,回购均价 24.2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0,000.2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三、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的用途安排,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以 2024 年 4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7.2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并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8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
    鉴于上述,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2-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 145,750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244,768,100 股 变 更 为
 244,532,350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减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72,000          1.42         -90,000        3,382,000            1.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296,100        98.58        -145,750       241,150,350         98.62
     总计               244,768,100         100         -235,750       244,532,350         100.00
     注:1、因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000 股予以回购注
 销,且本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 145,750 股股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 235,750 股;
     2、本次拟注销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3、上述拟注销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
 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4、上述拟注销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按照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六、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七、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3-
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