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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
员发出。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
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主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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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
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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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
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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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鸿远
电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监事会
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5,750 股;鉴
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将激励对象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5,450 股予以回购注销,
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1,200 股,拟回购价格 60.58 元/股(如遇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
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4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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