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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2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
 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陈天畏(监事会主席)、褚彬池、孝宁(职工代表监事)
 三人组成。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合计审议 13 项议案,全体监事亲
 自出席会议,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序号         日期               届次                               审议内容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2023 年 3 月 17 日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次会议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9、《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     2023 年 4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3     2023 年 5 月 23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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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4   2023 年 8 月 18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5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三、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
内部管理结构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
司内部管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
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对公司财务运作
情况进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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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
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
经营结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监督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履职尽责,依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议和公司其他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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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开展监督;通过现场考
察等依法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以维护公司股东
利益为出发点,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关注新《公司法》的实施,紧跟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业务规章新变
化、新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的培训活动,持续提升督查指导能力,确保履职
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据;关注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和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治理,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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