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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发股份:松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庄树鹏先生、独立董事
  刘瑛女士、董事李静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庄树鹏先生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李静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将委员会成员调整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4.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3-04-15                           审计机构的议案
               员会第九次会议
                                  6.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 2023 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7.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2 年工作报告
                                  10.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3-07-17                        1.关于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08-07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3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0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3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
   以下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
   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
   务和责任。
       2、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
   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协
   调公司管理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
   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与计划,并
   认可其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
   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对公司 2022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
   了审议,在了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
   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
和建议,为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
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实现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并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及是否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客观判断。相
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由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议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独立董事单独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委员:庄树鹏、刘瑛、李静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