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联合水 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 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联合水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322,061 股,并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 由 380,898,543 股 增 加 至 423,220,604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为 380,898,543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2,322,06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87,621,01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70%, 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所涉股东数量为 2 名,分别为 UW Holdings Limited 和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述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 A 股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UW Holdings Limited 和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同时,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亦应遵守 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解除锁定后减持股份时包括但不限 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87,621,016 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 2 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所涉股东数量为 2 名,分别为 UW Holdings Limited 和 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1 UW Holdings Limited 65,845,601 15.56 65,845,601 0 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 21,775,415 5.15 21,775,415 0 2 业(有限合伙) 合计 87,621,016 20.70 87,621,016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87,621,016 合计 - 87,621,016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 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0,898,543 -87,621,016 293,277,52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2,322,061 87,621,016 129,943,077 股份合计 423,220,604 0 423,220,604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联合水务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联合水 务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哲 斯宇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