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883,90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1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13,971,791.91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 证券登记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合计人民币 7,465,021.62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其 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5,660,377.36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已在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资金划入贵公司前先行扣除)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506,770.29 元,均为货币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利安达验字【2022】第 B202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397.18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 1 21,529.96 18,498.13 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 2 7,979.90 6,911.74 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5,987.32 5,987.32 合计 35,497.18 31,397.18 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 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 1 21,529.96 18,498.13 17,751.62 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 2 7,979.90 6,911.74 6,911.74 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5,987.32 5,987.32 5,987.32 合计 35,497.18 31,397.18 30,650.68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使用金额 号 总额 使用金额 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汽 1 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 21,529.96 17,751.62 215.62 784.81 项目 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 2 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 7,979.90 6,911.74 125.54 665.00 项目 3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5,987.32 5,987.32 115.29 252.16 合计 35,497.18 30,650.68 456.45 1,701.97 注:2022 年项目使用金额 12,455,222.25 元为公司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由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出具利安达专字【2023】第 2003 号《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三)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308,382,933.42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4,634,973.62 减:置换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 1,804,644.26 证券登记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 减:置换 2022 年度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2,455,222.25 减:置换 2023 年度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25,770.00 减:募集资金使用 4,538,730.00 募集资金余额 294,193,540.53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存入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775,5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90,418,040.53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 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 2022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诸暨支行(账号:571900232010258)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 80060122000177142、80060122000177295)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 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6,911.74 万 元,用于实施“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于 2023 年 2 月,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为 80060122000177142 账户, 将增资款 6,911.74 万元,汇入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诸暨支行账号为 80060122000177295 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账户用途 募集资金余额 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1900232010258 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 129,138,344.15 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业化项目 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80060122000177295 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 32,835,495.83 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业化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80060122000177142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8,444,200.55 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合 计 190,418,040.53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4,193,540.53 元,其中 190,418,040.53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00.00 元为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3,775,500.00 为存入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 月 3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2,480,992.25 元,该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出具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利安 达专字【2023】第 2003 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7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00 万元、招商 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 万元未到期。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 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 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 2023 年 5 月延期至 2024 年 5 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 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 由 2023 年 11 月延期至 2024 年 11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3)。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 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拟由 2024 年 5 月延期至 2025 年 5 月、“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拟由 2024 年 5 月延 期至 2025 年 5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海高科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海高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上证函〔2023〕949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650.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6.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1.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 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达到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4)=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预计 否发生 更) (1) 额 金额(2) 差额(3)=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诸暨年产 555 万件 新能源汽车空气过 否 17,751.62 17,751.62 215.62 784.81 -16,966.81 4.42 2025年5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滤器研发及产业化 18,498.13 (注①) 项目 珠海年产 150 万件 新能源汽车空气过 否 6,911.74 6,911.74 125.54 665.00 -6,246.74 9.62 2025年5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滤器研发及产业化 6,911.74 (注①) 项目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 否 5,987.32 5,987.32 115.29 252.16 -5,735.16 4.21 2024年11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5,987.32 (注②) 合计 - 31,397.19 30,650.68 30,650.68 456.45 1,701.97 -28,948.71 5.5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①: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②: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不核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