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金海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淳2024-04-20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张淳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现将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
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淳,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1985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
2001 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
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副总
经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所长,江苏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所
长,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处长。2023 年 8
月 14 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
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
并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 自 出 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6 6 3 0 0 1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
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每次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议案和材料
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积极、公正地
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
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所有议案均持同意意见,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方面的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促进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中小股东的提问,了解中
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 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同时实地参观公司工厂,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
产经营、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平时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
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
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七)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注重与独立董事的沟
通和交流,及时将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生产
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交换意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
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
(二)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丁伊可女士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穆玲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丁伯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任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相关聘任的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
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秉承认真、勤勉、谨
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
沟通,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同时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淳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