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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贝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16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99,2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0.73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丁家丰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王建鸿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向下修正“迪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84,430            98.1482      14,800     1.851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拟向下修正
  1      “迪贝转债”转股         784,430        98.1482     14,800         1.8518     0       0.0000
         价格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8 日)持有“迪贝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
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佳、肖月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