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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贝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8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电气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并就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
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
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
了信永中和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
体把握,积极推动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信永中和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听取了信永中和关
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的意见,就2023年度
审计报告中的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三)2024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
查作用。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